《 新浪邮箱服务条款 》
欢迎使用新浪邮箱服务!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Beijing S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 Co. Ltd.)(以下简称“新浪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以下称"新浪邮箱服务")。
为了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服务,请用户在开始使用前,充分阅读、完全理解之后再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用户点击“同意”、“下一步”或用户的注册、使用、登录等行为或者用户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用户与新浪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各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新浪邮箱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新浪邮箱隐私政策》及其他专项规则等。请新浪邮箱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等涉及用户重大权益条款将以加粗形式提示用户注意。
1.术语定义及服务说明
2.本服务的获取
3.服务内容及费用
4.本服务的变更、中止、取消或终止
5.本服务注册及使用规则
6.帐号安全和保障
7.本协议的完善与通知
8.知识产权
9.个人信息保护
10.违约责任
11.免责条款
12.其他
1. 术语定义及服务说明
- 1.1 “用户同意”指用户认可、并遵守义务条款,确保使用本服务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本条款等一切相关规定。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请勿申请注册新浪邮箱。
- 1.2 本服务条款所称的“新浪邮箱帐号”是指用户注册的合法、有效的帐号,包括但不限于:以sina.com/sina.cn/2008.sina.com/51uc.com等为后缀的“新浪免费邮箱”和以vip.sina.com等为后缀的“新浪收费邮箱”。
- 1.3 本服务中可能包含能跳转其它在线服务或资源的链接,该等在线服务或资源可能是由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提供。新浪公司将尽量保证监控接入第三方服务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但新浪公司无法控制用户对该等第三方服务或资源的使用,因此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用户使用第三方服务或资源的行为受与相关第三方之间协议约束,新浪公司不对用户使用第三方服务或资源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 1.4 新浪公司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产品功能、用户的需求、服务的变化等,提供和调整本服务的种类及内容,具体以相关服务官方页面公布内容为准,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同时,新浪公司鼓励用户定期了解本服务内容的变化,用户理解和接受新浪公司对本服务进行调整可能会对用户已享有或正在享有的权益造成影响,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内容进行使用。
- 1.5 新浪邮箱提供“垃圾邮件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用户的收件夹收到的邮件更安全。黑名单地址发送的邮件和疑似垃圾邮件会被投递到“垃圾邮件夹”中。“垃圾邮件夹”中的邮件会被保留30天然后清除。为防止系统误删您的重要邮件,请您定期查看“垃圾邮件夹”的信件,转移“垃圾邮件夹”中的有用信件。
- 1.6 新浪邮箱提供了“已删除邮件夹”,您对邮件进行“删除”操作后,邮件会先被转移到“已删除邮件夹”中,系统将不定期清理“已删除邮件夹”中的邮件。如果“已删除邮件夹”中的邮件还有用,请及时提前转移。
- 1.7 请您理解并同意,为新浪公司能持续向您提供服务,维持企业正常经营,新浪公司会在提供免费邮箱服务过程中投放商业性广告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新浪邮箱页面、APP、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其他方式投放)。
- 1.8 用户理解并同意,新浪邮箱帐号是新浪公司按照本服务条款授权注册用户使用新浪服务的数字标识。新浪邮箱帐号的所有权,归新浪公司或具体产品运营主体所有。
2. 本服务的获取
- 2.1 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新浪邮箱官网获取本服务。用户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后,可即时享受新浪邮箱服务,如需使用付费业务,在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使用。
- 2.2 如果用户通过未经新浪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服务,新浪公司无法保证本服务能够正常使用,并对用户因此遭受的损失不予负责。
- 2.3 新浪公司将按照本协议及专项规则的规定向用户提供服务。超越前述协议或规则的要求,新浪公司并不保证该等要求必然可以得到满足。
3. 服务内容及费用
为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新浪邮箱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产品形态,以便您根据需求,做出相应选择。无论您选择开通何种新浪邮箱业务,您都需要接受本服务协议的约定,按照新浪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使用。您可以根据需求,并按照我方要求,在以下三种服务内容中进行选择:新浪免费邮箱服务、新浪免费邮箱F+会员及增值服务、新浪VIP邮箱服务。
3.1 新浪免费邮箱服务:
3.1.1 该服务无需缴纳费用。仅包括最基本的接收、发送电子邮件等功能。目前,新浪免费邮箱服务中提供的邮箱容量为5G。新浪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调整新浪免费邮箱服务所包含的服务内容,如使用功能、邮箱容量等。
3.1.2 新浪免费邮箱用户完成注册程序并成功进入其注册的新浪电子邮件帐户进行确认后,即可开始使用新浪免费邮箱服务。用户完成注册后,用户的邮箱名无法再更改。
3.1.3 新浪免费邮箱用户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免费邮箱后将会拥有两个邮箱地址,分别是手机号码邮箱别名帐号(即手机号码+ @sina.cn,以下简称“邮箱别名帐号”)和主邮箱帐号(即手机号码 + m +数字(如有)@sina.cn。如新浪免费邮箱用户变更上述用于注册免费邮箱的手机号码,则使用变更后的手机号码将无法登录原邮箱别名帐号(即原邮箱别名帐号将无法再继续使用),但是该变更后的手机号码可以激活新的邮箱别名帐号;同时,手机号变更对主邮箱的使用和设置无影响;新浪免费邮箱用户仍可正常使用手机号变更以前所注册的主邮箱帐号。
3.2 新浪免费邮箱F+会员及增值服务:
3.2.1 F+会员及增值服务是面向新浪邮箱免费用户提供的一种收费增值服务。增值内容包括:F+会员、超大网盘、短信提醒等,具体以用户订购时显示的服务内容为准。用户向新浪邮箱支付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订购的服务内容,具体费用标准以F+会员服务支付页上内容为准。
3.3 新浪VIP邮箱服务:
3.3.1 新浪VIP邮箱服务是独立的收费邮箱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用户订购时显示的服务内容为准。用户完成注册并缴纳相应费用后,即可享受新浪VIP邮箱服务。用户完成注册后,用户的邮箱名无法再更改。
3.4 在您支付相关费用时,若因第三方支付系统故障、网络故障、政府管制、黑客攻击、病毒侵袭及其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实际付费额小于应付费额的,新浪邮箱有权从您的账户中直接扣除差额,或仅按用户实际付费金额提供服务。
3.5 用户不得在未经新浪邮箱指定或授权的渠道进行付费和其他交易,不得委托未经新浪邮箱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代为充值付费,或者使用未经新浪邮箱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软件或渠道充值。用户不得通过充值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新浪邮箱有权立即终止服务,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3.6 用户在进行付费操作时,请务必确认自己的帐号、付费金额、开通服务类型、时长等具体信息,并仔细选择相关操作选项,因用户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充错帐号、开通错服务或时长、金额付错等情形而损害自身权益的,应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新浪邮箱将不予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且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7 新浪邮箱有权在必要时通过在网页上发出公告等合理方式修改本服务条款。用户在享受新浪邮箱各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如继续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条款内容为准;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产品和服务。
3.8 新浪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付费服务的费用标准,并及时在新浪邮箱官网进行公布,并自公布内容中标示的生效日起生效。调整后的费用标准将不影响用户已付费部分服务的价格,但新用户或续费用户需按照调整后费用标准支付。
4. 本服务的变更、中止、取消或终止
- 4.1 新浪公司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服务。新浪公司可能会增加或删除某项功能,也可能暂停或彻底停止某项服务。用户同意新浪公司根据自身商业决策等原因可能会选择终止新浪邮箱帐号服务或其他新浪服务。如有此等情形发生,新浪公司会采取网站公告等合理形式通知用户。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新浪公司有权不经用户申请并直接为其办理余额(如有)退款。
- 4.2 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用户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新浪公司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用户的行为涉嫌违反本服务条款或新浪公司不时公布的使用规则等内容,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则新浪公司有权不经任何通知直接中止、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4.3 新浪邮箱用户同意,若系统判断邮件帐号为恶意注册帐号,或其通过新浪邮箱群发垃圾邮件,接收、发送、存放或提供下载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的邮件,新浪公司有权不经任何通知采取限制发信、终止邮箱服务、删除其邮箱帐号,或者采取其他新浪公司认为合适的措施。
- 4.4 请您理解,新浪公司会根据业务情况调整向用户使用的新浪邮箱帐号的服务标准,例如:用户在新浪邮箱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用户在服务器上的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用户在新浪邮箱服务中的最大流量带宽等。
- 4.5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新浪邮箱帐号服务或其他新浪服务中的相关数据;如果用户主动停止使用相关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新浪公司有权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新浪公司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且不予退还用户已经支付但未消费完毕的费用。
- 4.6 新浪免费邮箱用户,如注册的新浪电子邮件帐号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未经任何形式(WEB/POP3/IMAP/APP)使用,则新浪公司将会冻结、终止该帐号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通过您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到您。若您未在通知时间内解冻该帐号,新浪公司将回收该新浪邮箱帐号,当帐号被收回后,新浪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删除邮箱帐号内的所有资料以及与该邮箱帐号相关的全部服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邮箱信息、通讯录、邮件内容等),且不可恢复,用户将无法再继续使用该帐号。
- 4.7 新浪免费邮箱用户同意,若其变更用于注册免费邮箱的手机号码,新浪有权删除其以变更前的手机帐号注册形成的邮箱别名帐号,并终止向其提供涉及该邮箱别名帐号的新浪免费邮箱服务。
- 4.8 新浪邮箱F+会员及增值服务用户的服务期限以用户自行选择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的期限为准,用户也可以登录新浪免费邮箱F+会员及增值服务页面查看自己的服务期限。在服务期满前一周,新浪公司将以邮件等形式通知用户续交费用。用户购买的F+会员及增值服务有效期满未续费:
- (1) 相关服务和特权立即关闭;
- (2) F+会员服务到期后,邮箱空间将缩小到购买会员前的空间,如果邮箱已使用容量超过购买前的空间,邮箱将处于超容状态,超容状态的邮箱无法收取新邮件。如果您决定不再续费,需提前备份和清理邮件;
- (3) F+会员和超大网盘服务到期后,网盘文件会保留90天,若90天内未续费,新浪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您网盘内所包含的所有文件。
- 4.9 新浪VIP邮箱用户订购的服务期满前,新浪公司将以邮件等形式提醒并通知用户及时续交费用。用户邮箱过期后的14天为续费期,在续费期内可继续使用邮箱服务,如用户决定不再续交费用,应在续费期内及时转移其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续费期结束后仍未续费,则服务即刻被停止。服务期满一个月后还未续缴,新浪公司将关闭其帐号,并将不再保存或维护该用户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用户需自行存储相关数据并承担数据丢失的风险与责任。
5. 本服务注册及使用规则
- 5.1 用户确认,在注册或使用新浪服务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有能力对所使用新浪服务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并在取得监护人对本服务条款及对使用新浪服务的行为的同意之后,方可注册并使用新浪服务;新浪公司在依据法律规定或本服务条款要求用户承担责任时,有权向其监护人追偿。
- 5.2 用户还需确保其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应当停止注册或使用新浪服务,同时用户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其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新浪服务。
- 5.3 用户在注册新浪邮箱帐号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底线和准则,不得在新浪邮箱帐号注册资料中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且用户保证其在注册和使用帐号时,不得在新浪服务的页面上或者利用新浪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 (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8)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11)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 (12)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 (13)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 (14) 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的;
- (15)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 (16)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的。
若用户提供给新浪公司的帐号注册资料不准确,不真实,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的,新浪公司有权不予注册,并保留终止用户使用新浪邮箱帐号及新浪服务的权利。若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帐号注册或帐号头像、个人简介等注册资料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新浪公司有权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对于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帐号名称的,新浪公司有权注销该帐号,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 5.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考虑到新浪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在注册新浪邮箱帐号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包括但不限于已依法实名登记认证的手机号码、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
(2)提供必要、准确的账户注册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以便新浪公司向用户提供帮助、或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
若用户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新浪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 5.5 用户同意,其提供的真实、准确、合法的新浪邮箱帐号注册资料是作为认定用户与其新浪邮箱帐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用户在享用新浪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新浪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发生争议时,用户同意以新浪公司或具体产品运营主体的系统数据为准,新浪公司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 5.6 用户注册新浪收费邮箱的,需要在注册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新浪公司提供免费试用期的,则用户需要在试用期到期前完成支付。服务期未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费用。用户在购买付费服务时,应仔细核对帐号名称、开通服务类型与时长等具体信息。如因用户原因造成充错帐号、开通错服务类型或时长,新浪公司不予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 5.7 用户行为规范
用户理解并同意,新浪公司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用户对新浪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以及用户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不得利用新浪服务从事违法违规、干扰新浪服务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除非法律允许或新浪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1) 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服务的源代码;
- (2) 对新浪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 (3) 通过非新浪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新浪公司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 (4)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服务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 (5) 规避本服务的任何访问或可用性限制;
- (6) 其他未经新浪公司明示授权的行为。
- 5.8 本服务运营规范
除非法律允许或新浪公司书面许可,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均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 (2) 诱导其他用户运行含有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邮件内容或点击含有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链接页面的;
- (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 (5) 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 (6)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服务正常运营或新浪公司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 5.9 用户对自己行为负责
- (1) 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 (2) 用户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新浪公司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 (3)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给新浪公司造成损失,用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 (4) 用户通过新浪邮箱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新浪公司无关。
- (5) 用户承诺,非新浪邮箱同意,用户不能利用新浪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如用户有需要将服务用于商业用途,应书面通知新浪邮箱并获得新浪邮箱的明确授权。
- 5.10 反垃圾邮件规则
5.10.1垃圾邮件的定义:垃圾邮件指未经收件人请求而发送的电子邮件,符合以下特征的邮件都属于垃圾邮件的范畴:
- (1) 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未经同意或已经退订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
- (2) 来自被拒绝过的邮件地址的其他邮件,或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
- (3) 发件人向从未通过主动联系索要报价的收件人或缺乏实际合作关系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的广告等资讯;
- (4) 来自收件人列入黑名单的邮件地址的邮件;
- (5) 内容包含可被反垃圾装置或可被邮件过滤器定义、归类为垃圾邮件的关键字段的邮件;
- (6) 带虚假、无效域名的邮件,经过技术处理且不显示任何邮件来源信息的邮件;
- (7) 未经同意而使用、中继或通过第三方的互联网设备所发送的邮件;
- (8) 主题行或内容包含敏感字眼、误导或虚假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条款的邮件;
- (9) 广告类订阅邮件没有在主题标明广告、AD字样,或者向广告订阅用户发送无关、干扰等资讯;
- (10) 采用在线自动收集、字母或者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他人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并批量群发的邮件。
5.10.2垃圾邮件的识别
- (1) 收件人投诉或举报为垃圾邮件。
- (2) 收件方服务商判定及反馈。
- (3) 新浪邮箱反垃圾系统的监控发现。
- (4) 第三方反垃圾组织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馈。
5.10.3用户发送的邮件被识别为垃圾邮件时的处理规则(根据情节严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 (1) 警告:包括邮件警告、客服线下通知并警告用户;
- (2) 临时限制用户外发:对发送垃圾邮件的用户帐号实施临时限制发送邮件的行为;
- (3) 永久限制用户外发:对发送垃圾邮件的用户帐号实施永久限制发送邮件的行为;
- (4) 查封相关用户帐号:对发送垃圾邮件的用户帐号予以查封,停止全部邮箱服务。
6. 帐号安全和保障
- 6.1 用户的帐号为其自行设置并由用户自行保管。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密码或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帐号注册信息、操作记录)而对用户、新浪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
- 6.2 新浪公司根据本服务条款对新浪邮箱帐号的使用授权,仅限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新浪公司明确许可,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新浪邮箱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其他主体使用新浪邮箱帐号。否则,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同时,新浪公司保留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中止、中断或终止使用该帐号,并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6.3 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新浪公司。新浪公司将协助用户冻结帐号、更改密码或进行其他安全设置。用户理解并同意,新浪公司对其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的时间,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以及由用户引发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6.4 为了保护用户帐号的安全,使用户可以更加安全地使用新浪邮箱服务,新浪公司可能会不断升级、完善新浪公司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若新浪公司根据自己的判断发现用户的帐号存在或可能存在被盗号等安全隐患时,为了保障用户的帐号安全、财产免受损失等,可能会采取向用户发出一定的提示、中止用户对帐号的使用,或者在用户登录或使用帐号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户验证/更改/绑定安全手机、修改密码等,用户需配合新浪公司进行相应的帐号保护操作。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果拒绝新浪公司的帐号保护操作,或未能通过帐号保护操作,新浪公司有权不予恢复该帐号的使用权,或限制该帐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 6.5 因用户遗忘、遗失密码或其他原因导致新浪邮箱帐号无法正常登录,用户可以通过新浪帐号中心,根据其帐号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若该帐号已经绑定了安全手机、密保邮箱,用户可以通过安全手机、密保邮箱进行验证;如验证通过,用户可以重置密码,从而继续使用该帐号;
(2)若该帐号未绑定安全手机、密保邮箱或无法通过已绑定的安全手机、密保邮箱找回密码,用户可以向新浪公司申请修复帐号,帐号修复申请通过后,用户可重置密码,从而实现正常登录。在帐号修复过程中,为了用户的帐号安全,用户应配合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便新浪公司进行核实,并与系统记录的信息进行匹配。新浪公司将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帐号修复程序,但帐号修复结果取决于用户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用户应充分理解其帐号修复申请并不必然被通过,新浪公司有权综合各种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用户的帐号修复申请。
- 6.6 如新浪邮箱帐号涉及行政、司法调查,或因其他原因存在争议、纠纷或安全风险,新浪公司可能会对相应帐号暂时冻结。帐号冻结期间,用户不得提起修复申请,新浪公司亦有权不受理修复申请或不予通过修复申请。
7. 本协议的完善与通知
- 7.1 新浪公司会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完善和修改本协议或其他相关服务条款。新浪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服务条款,用户如需继续使用本服务需要对最新的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 7.2 新浪公司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APP弹窗、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用户注册的本服务帐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用户送达关于本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新浪公司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用户已经接受并同意,对用户产生约束力。若用户不接受的,请用户书面通知新浪公司,否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同意。
- 7.3 请您理解,若由于用户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用户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相关责任由用户承担。
- 7.4 若用户有事项需要通知新浪公司的,应当按照本服务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新浪公司。
8. 知识产权
- 8.1 新浪公司在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新浪公司所有,依法属于他人所有的除外。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新浪公司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新浪公司所有。新浪公司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新浪公司所有。上述及其他任何新浪公司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新浪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 8.2 用户仅拥有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或相关技术接口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技术接口相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新浪公司所有。未经新浪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授权新浪公司的代码、技术接口及开发工具等。
- 8.3 用户的内容。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传输、存储或共享的内容,或者接收他人发送的材料。新浪公司不会对这些内容主张所有权。该等内容仍归用户所有,用户应自行对该等内容负责。
9. 个人信息保护
- 9.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新浪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新浪公司将按照本协议及《新浪邮箱隐私政策》的约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均以《新浪邮箱隐私政策》的内容为准。
- 9.2 新浪邮箱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 9.3 请用户完整阅读上述隐私权政策,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保护其个人信息。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保障本服务相关功能的实现与应用安全稳定的运行,新浪邮箱可能会接入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工具开发包(SDK)实现相关目的。新浪邮箱会对合作方获取信息的SDK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以保护数据安全。新浪邮箱对接入的相关第三方SDK在SDK目录中列明。
- 9.4 新浪邮箱不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
(1)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
(2)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3)为提供用户要求的服务所必需;
(4)依据《新浪邮箱隐私政策》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可以转移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形。
- 9.5 新浪邮箱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用户承诺,在开通新浪邮箱账户权限时,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否则,在为未成年用户开通本服务前,用户应事先取得用户监护人的同意。
10. 违约责任
- 10.1 用户对本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本服务的法律,不得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本协议以及新浪邮箱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更新的各类规则以及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独立承担。如因此造成新浪邮箱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部赔偿。同时,新浪邮箱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在必要时向有关机关报告并配合有关机关的行动。新浪邮箱保留独立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条款的规定,新浪邮箱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暂停、中止、终止本服务等措施,并无需退还该用户已付的任何费用。
- 10.2 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新浪邮箱在提供本服务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用户带来损失的,新浪邮箱向用户支付的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用户向新浪邮箱支付的服务费用。
11. 免责条款
- 11.1 用户理解并同意: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国家政策、行业规定的调整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新浪公司有权根据本服务的整体运营情况或相关运营规范、规则等,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新浪公司会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用户。
- 11.2 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新浪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相关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若由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用户同意放弃追究新浪公司的责任。
- 11.3 用户理解并同意:新浪公司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新浪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用户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新浪公司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通信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所以用户也同意:即使新浪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新浪公司违约,同时,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用户同意放弃追究新浪公司的责任。
- 11.4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由于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新浪公司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2)用户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3)用户操作不当;(4)用户通过非新浪公司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5)其他新浪公司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2. 其他
- 12.1 《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作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与本条款内容相冲突时,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12.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 12.3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如出现纠纷,用户和新浪公司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